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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档铜箔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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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编号 |
ZPKKJ25-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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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九江市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兴路188号 |
联系人 |
李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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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17日,注册地址位于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兴路188号,公司法定代表人罗佳,主要从事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销售、研发。 电解铜箔作为电子工业的基础材料,主要用来制作印刷电路板(PCB),近年来随着电子工业的高速发展,5G的商业化应用,印刷电路板用量越来越大,特别是多层电路板的发展更是日新月异,目前国际市场对电解铜箔的需求每年都在递增。因此,电解铜箔为我国有色金属工业规划重点明确发展的紧缺产品。锂离子电池作为新一代的绿色高能可充电电池,具有电压高、能量密度大、循环性能好、自放电小、无记忆效应等突出优点,在近十多年来取得了飞速发展,并以其卓越的高性能价格比优势在全球各国的笔记本电脑、移动电话摄录机、手机电池、武器装备、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占据了主导地位,被认为是21世纪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的高新技术产业。锂离子电池的迅猛发展带动了其相关体系产业的发展,铜箔用作锂离子电池负极的集流体,为制作锂离子电池的关键原材料,其生产技术的发展和品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锂离子电池的制作工艺、性能和生产成本等。随着电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国内对高档电解铜箔的需求越来越大。在此背景下,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17日,在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兴路188号征地约1336.9亩用于电子材料相关项目建设。其中91.9亩转给九江斯坦德能源工业有限公司从事阳极板生产项目建设;258.7亩转给九江烁金能源工业有限公司从事阳极铜杆生产;剩余986.3亩(约657550平方米)为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自用地。三家公司均为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家公司为三个独立项目,相互不存在依托关系。 本项目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档铜箔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兴路188号。项目总投资350000万元。于2022年6月10日,在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为2206-360499-04-01-338855。新建主要生产单元301A#铜箔厂房(北区)、302#电解铜箔中试厂房;辅助生产单元303#综合仓库、304#木箱车间、305#化学品库、306#危险品库、废弃物库、309#机修车间、310#变电站、313#事故水池、312#雨水池、污水处理间、水处理间等;非生产单元:202#后勤综合楼、206#员工宿舍、205#专家宿等。 该项目自试运行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的相关要求,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我江西省矿检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编写《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档铜箔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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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杨烨、熊俊 |
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李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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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支志武、仇伟 |
时间 |
2024年12月21日-12月23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李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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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硫酸、盐酸、三氧化铬、氢氧化钾、活性炭粉尘、硅藻土粉尘、木粉尘、硫酸镍、臭氧、氮氧化物、电焊烟尘、电焊弧光、锰及其化合物、工频电场、硫化氢、氨、高温、噪声。 检测结果:根据检测结果可知304#木箱车间木工接触的噪声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其余本项目所有工种所检项目均符合判定依据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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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及建议 |
本项目为“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的建设项目。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硫酸、盐酸、三氧化铬、氢氧化钾、活性炭粉尘、硅藻土粉尘、木粉尘、硫酸镍、臭氧、氮氧化物、电焊烟尘、电焊弧光、锰及其化合物、工频电场、硫化氢、氨、高温、噪声。 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档铜箔项目(一期)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防护效果基本良好,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通过综合分析和评价,项目单位在采取了本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正常生产过程中,作业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可以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以内,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本评价报告是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该项目现有生产运行情况进行的识别、分析、检测和评价。如果该项目今后在产品,产量、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等方面发生变化时,需另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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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对存在问题修改完善后,经评审、验收组成员签字确认,建议《评价报告》通过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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