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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新建稀盐酸、稀硫酸储罐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20 16:38:52 浏览量:101

项目名称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新建稀盐酸、稀硫酸储罐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书编号

ZPKKJ24-025

建设单位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内

联系人

张殊博

项目简介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新建稀盐酸、稀硫酸储罐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内。本项目为稀酸储罐罐区,原料为原三分厂、一分厂经输送管道汇集的稀硫酸、稀盐酸。产品为储存于稀盐酸储罐I(25V1100)、稀盐酸储罐Ⅱ(25V1200)的盐酸和储存于稀硫酸储罐I(25V1400)、稀硫酸储罐Ⅱ(25V1500)的硫酸

现场调查人员

张敏、周剑鸣

时间

2024年7月2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张殊博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熊瑞、邬仕杰

时间

2024年7月9日-11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张殊博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硫酸、盐酸、高温(夏季)及噪声。

检测结果:企业所测各工种及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要求。

评价结论及建议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本项目属于“装卸搬运和仓储业(危险品仓储)”,结合其工作场所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特点,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一般”的建设项目。综上所述,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新建稀盐酸、稀硫酸储罐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防护效果基本良好,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通过综合分析和评价,项目单位采取了本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建议的情况下,正常生产过程中作业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可以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以内,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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