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91-85208323
江西鹏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22 15:42:45 浏览量:106

项目名称

江西鹏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报告书编号

ZPXKJ24-041

建设单位

江西鹏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青溪服务中心旭鹅线

联系人

吴琼

项目简介

江西鹏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7月27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青溪服务中心院内,法定代表人为李卫新。经营范围包括公路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沥青混泥土加工、销售,道路标志标线服务,机械租赁,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委托江西省矿检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其年产40万吨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编写《江西鹏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现场调查人员

李海海、熊俊

时间

20241011

建设单位陪同人

李卫新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仇伟 支志武

时间

2024年113~5

建设单位陪同人

李卫新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矽尘、噪声、高温、沥青烟。

检测结果:检项目皆符合要求

评价结论及建议

该项目为“其他建筑材料制造”,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 号的规定,综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析结果,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结果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 通过综合分析和评价,江西鹏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在今后的生产运行过程中,如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整改和改进,持续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加强执行与现场督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落实执行,则作业员工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可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江西鹏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可以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