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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久通碳素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年产煅后焦10万吨和工业蒸汽15万吨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11 16:27:06 浏览量:463

项目名称

江西久通碳素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年产煅后焦10万吨和工业蒸汽15万吨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书编号

ZPKKJ20-011

建设单位

江西久通碳素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化工印染集控区

联系人

吴勰

项目简介

石油焦是延迟焦化装置生产的黑色固体或粉末,石油焦最大的用户是水泥工业,市场份额占40%,其次是生产炼铝用预焙阳极或炼钢用石墨电极,占22%。石油焦还被广泛用作燃料发电、供热,特别是循环硫化床锅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可有效减少高硫石油焦燃烧后二氧化硫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另外,在钢铁生产、二氧化钛以及聚碳酯生产行业中,石油焦也均被广泛使用。

鉴于以上市场前景,江西久通碳素有限公司于2012年在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正式成立,并取得了彭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久通碳素有限公司项目备案的批复”(彭发改字〔2012205号)。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00亩,以石油焦为主要生产原料,生产煅后焦及预焙阳极,通过石油焦煅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回收副产工业蒸汽。江西久通碳素有限公司分三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年产10万吨煅后焦、15万吨工业蒸汽(生活设施、辅助设施等在一期时一次建成);二期建设年产10万吨煅后焦、15万吨工业蒸汽;三期建成年产10万吨煅后焦、10万吨预焙阳极、10万吨工业蒸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煅后焦30万吨、预焙阳极10万吨和工业蒸汽40万吨。

江西久通碳素有限公司一期工程于201412月建成投产运行,并于20182月委托江西省矿检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二期工程于20193月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行,该项目于20188月由我公司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于20189月由我公司进行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工作。

现场调查人员

雷化风、熊俊

时间

202057

建设单位陪同人

吴勰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邬仕杰、谢昌明

时间

2020525-27

建设单位陪同人

吴勰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高温、其他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

检测结果:所检项目均符合判定依据标准要求。

评价结论及建议

该项目属于“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的建设项目。

基于目前生产运行状况,并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检测结果、防护设施设置情况、员工作业方式和接触特点等情况,认为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有:(1)煅烧巡检工巡检过程中接触的噪声、其他粉尘;(2)脱硫巡检工在进行氨水卸料作业时接触的氨;(3)锅炉巡检工巡检过程中接触的噪声;(4)灌包工放料灌包作业时接触的其他粉尘。

通过综合分析认为,江西久通碳素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年产煅后焦10万吨和工业蒸汽15万吨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防护效果基本良好,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通过综合分析和评价,项目单位在采取了本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正常生产过程中,作业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可以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以内,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对存在问题修改完善后,经评审、验收组成员签字确认,建议《评价报告》通过评审。